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非道路移动机械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
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
GB 26133—2010
3.2
发动机机型 engine type
本标准附件 AA 所列发动机基本特征没有区别的同一类发动机。
3.3
发动机系族 engine family
制造企业通过其设计以期具有相似排放特性的一类发动机,在该系族中,所有发动机均须符合所适
用的排放限值。发动机系族及系族内发动机机型的基本特点见附件 AB 和 AC。
3.4
源机 parent engine
按照 9.1 和附件 AA 的规定选出的代表发动机系族排放水平的发动机机型,如果系族中只涵盖一个
发动机机型,则该发动机机型即为源机。
3.5
手持式发动机 hand-held engine
应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发动机,用“SH”表示:
a)在使用过程中应由操作者携带;
b)在使用过程中应具有多个位置,如上下或倾斜;
c)执行本标准 5.3.1 第一阶段排放限值期间该设备连同发动机的质量不大于 20 kg,执行本标准
5.3.2 第二阶段排放限值期间质量不大于 21 kg,且至少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1)操作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支撑或携带该设备;
2)操作者应在使用过程中支撑或用姿态控制该设备;
3)用于发电机或泵的发动机。
3.6
非手持式发动机 non-hand-held engine
不满足手持式发动机定义的发动机,用“FSH”表示。
3.7
净功率 net power
按照本标准表 EB.1 要求安装发动机装置与附件(风冷发动机直接安装在曲轴上的冷却风扇可保留),从曲轴末端或其等效部件上测得的功率,发动机运转条件和燃油按照本标准规定执行。
3.8
额定转速 rated speed
a)制造企业为手持式发动机规定的满负荷运转条件下最常用的发动机转速;
b)制造企业为非手持式发动机设定的满负荷运转条件下由调速器决定的最大允许转速。
3.9
中间转速 intermediate speed
如果发动机按 G1 循环测试,中间转速为额定转速的 85%。
3.10
负荷百分比 percent load
发动机在某转速下扭矩占该转速可得到的最大扭矩的百分数。
3.11
最大扭矩转速 maximum torque speed
制造企业规定的最大扭矩对应的发动机转速。
GB 26133—2010
3.12
发动机生产日期 engine production date
发动机通过最终检查离开生产线的日期,这个阶段发动机已经准备好交货或入库存放。
3.13
3.13.1
符号、单位和缩略语
试验参数符号
所有的体积和体积流量都应折算到 273 K(0℃)和 101.325 kPa 的基准状态。